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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2:48:27  浏览:996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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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


为了贯彻落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地区,其出让收入必须上交财政。
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地方财政。
三、不论上交中央财政还是上交地方财政的收入,都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专款专用。
四、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贯彻落实。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也要认真进行清理,并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处理。



198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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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民政部


中青联发[1999]85号


关于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包括广大少年儿童生活学习的重要空间。江泽民总书记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家庭、邻里和学校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素质教育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意义

  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区功能不断强化,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城市服务和管理的重点将转移到社区,大量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落到了社区;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调整,社区既是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地。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顺应时代的发展,少先队组织就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个重要阵地,发挥团结、教育、服务和保护少年儿童的作用,同时,要在组织、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社区建设、维护稳定大局的工作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跨世纪合格人才的必然选择。素质教育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实施素质教育服务。少年儿童一年中有160多天的节假日和其他课余时间主要在社区度过,少先队组织必须加强社区工作,承担起在社区教育少年儿童的职能,通过社区里的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实践和群体互动才能顺利实现,社区正是少年儿童参与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空间。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少年儿童教育工作中的时间和空间优势,调动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提高,正是少先队服务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是新形势下少先队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少先队学校工作是少先队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少先队在巩固学校工作的同时,拓展社区这个新的生长点和发展空间。根据社区的地域性和社会化特点,不断建立和完善少先队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社会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创造和丰富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社区活动内容和方式,使校内和校外少先队工作有机结合,成为少先队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少先队事业的跨世纪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托社区团建,抓好社区队建

  全团带队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神圣职责。依托社区团的建设,推进社区队的建设重点要抓好四件事:

  一是要逐步在街道、城镇建立社区少工委,负责指导少先队社区工作。社区少工委原则上由街道、城镇的团组织牵头,吸收教育、文化、民政、公安等部门同志参加,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

  二是要在居委会或微型社区,由社区少工委牵头,按就近就便和孩子们自主自愿的原则把少先队员组织起来。社区中的少先队组织形式可以不拘一格,多种方式。

  三是要在少先队的社区组织中形成一套少先队社区运行机制,让孩子们在社区里愉快健康地成长。

  四是要建立一支社区志愿辅导员队伍。把社区里的优秀人才动员起来,形成一支强大的少先队社区工作力量。要抓好社区志愿辅导员的招募、登记、培训、聘任、使用、评估、表彰等环节工作,发挥社区志愿辅导员的骨干作用。

  社区队建作为新形势下少先队组织建设的新探索,鼓励各地少先队组织根据本地社区发育的情况,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少先队社区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小城镇和乡村进行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探索。

  三、围绕提高少年儿童全面素质,开展少先队社区工作

  少先队社区组织要根据全队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重点开展好五项工作。

  一是突出“雏鹰争章”。充分发挥少先队社区组织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势,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和设施引导少年儿童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注重在定章、争章、考章、颁章等各个环节中,体现重在参与、重在自主的原则。要广泛动员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各尽所能,指导少年儿童进行“雏鹰争章”训练,为提高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娱活动。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结合社区的实际,通过组织轻松的游戏、制作、故事会、趣味比赛等各具特色的文娱活动,使少年儿童在社区有快乐的课余活动和节假日,有快乐的社区集体生活,在伙伴集体活动的玩乐中,减少孤独感和寂寞感,从而满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

  三是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服务。为少年儿童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开通热线电话、设立少年儿童信箱、开办咨询室等多种方式,倾听少年儿童心声,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少年儿童提供权益保护服务,预防社会犯罪和家庭暴力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并通过在少年儿童中的法制宣传和自主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少年儿童提供学习辅导服务,动员广大家长和大中专学生辅导少年儿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要在广大家长中普及科学的家教理论和方法,为少年儿童营造更加优良的成长环境。为少年儿童提供交友服务,为少年儿童结对交友创造条件。为少年儿童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在社区推广“雏鹰网”等信息服务,引导少年儿童开阔视野,启迪思维。少年儿童的健康需求是多方面的,少先队社区组织的服务空间也是非常广阔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四是引导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配合“文明城市”和“青年文明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少先队社区组织拥有独特的优势。要发动广大少先队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宣传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弘扬文明新风,反对陈规陋俗;倡导文明生活,抵制低级趣味。要组织广大少先队员力所能及地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开展社区清洁卫生、植绿护绿和环保活动,美化社区生活环境。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开展社区互助服务和丰富多彩的送温暖活动,尊老敬老,为社区的孤寡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继续开展“红领巾助残活动”。

  五是加强少先队的社区阵地建设。少先队社区组织要力争建立图书室(角)、队室、宣传栏等“两室一栏”,有条件的社区要逐步建立少先队的社区读书屋、社区少年儿童素质培训点等等,使之成为少先队在社区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托。要充分利用各级少年宫(家、站)等校外教育阵地,争取社区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活动和实践基地,促进少先队社区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对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是共青团的优良传统,也是共青团事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继续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少先队社区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全团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工作,把少先队社区工作纳入“青年文明社区”及社区团建的总体框架,统一研究、规划和部署;要适时建立少先队社区工作的领导机构,选派懂教育、事业心强、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少先队社区工作干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少先队社区组织解决实际困难,优化少先队社区工作的外部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把少先队社区工作作为引导少年儿童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培养少年儿童全面素质的重要载体加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指导,努力为少先队社区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少先队学校工作与社区工作同为少先队工作体系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要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学校少先队组织要积极支持和大力协助少先队社区组织建设,要积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在校外参加少先队的社区活动;要鼓励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担任少先队的社区志愿辅导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在节假日向少先队社区组织开放校内活动设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势,提高教育设施的利用率。少先队的社区组织也要主动与学校少先队取得联系,争取支持与协作。

  作为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各级民政部门都要从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少先队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组成部分,努力为少先队社区组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努力为广大少年儿童参与社会实践、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要积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参与社区建设,为创造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离退休老同志是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少先队社区工作中具有特殊的优势。各级关工委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少先队社区工作;要认真引导离退休老同志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改革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少先队社区工作。要加强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少先队社区工作理论。要抓住各地创建“文明城市”、“青年文明社区”的契机,逐步建立和完善少先队的社区组织体系,增强少先队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深化,逐步提高。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民政部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全国少工委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我国南方汛期已经到来,北方汛期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真抓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惨痛教训,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洪水、台风、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尤其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对重大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矿山(隧道)防洪和防治水工作

要严防汛期因暴雨、洪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趋势变化的信息,做出灵敏反应,加大防汛工作力度。要针对受水库、水电站、河流等威胁的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填实废弃井口及采空区上方的坍塌坑。对于井口(洞口)标高在最高洪水位以下或露天矿封闭圈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排洪设施不完善,存在淹井危险的井工矿矿井和露天采场矿坑等,要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各类矿山企业都要保持高度警觉,下大力气做好防范工作。通过努力,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各类矿山和隧道施工企业要加强矿井(隧道)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加强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隧道)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隧道)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尤其是周边采空区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对策。要按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排水设备等进行维护检修。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隧道)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隧道)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要认真落实老空(窑)水探放的责任和措施,坚持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监视放水全过程;矿井、隧(巷)道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三、切实加强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工作

汛期也是各类坍塌、山体(边坡、排土场等)滑坡、泥石流引发事故的季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范措施。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企业生产厂房、人员居所及设备、物资存放场地等,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病险江河大堤和尾矿库等,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详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尤其是要采用先进的手段,加强监测监控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对于地震灾区和曾经发生过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灾害的地区,要全面检查整改、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力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涵洞,有人作业、有车通过、有人行走的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要加强观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对受洪水、泥石流、滑坡威胁的供电、通信线路和输油、输气管路等要加强安全检查,搞好防控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四、切实加强雷电、大风、高温等灾害防范工作

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大风及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沿海地区尤其是海上运输和石油开采等作业单位,要提前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完善各项措施,落实防范应对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纪律,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与此同时,要加强高温天气下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做好降温工作。民爆物品生产和有关军工企业要特别做好防雷电工作,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防止因雷电引起爆炸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好预警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地震、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要抓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